1、研修生的情况
研修生是以[研修]的在留资格被允许来到日本,其目的是为了掌握技术、技能或知识。并不是为了劳动而逗留在日本,研修生还得到研修津贴,此研修津贴是研修生活时所需的实际费用,并不是劳动支付的对价[报酬],各位首先要对这基本想法加以正确地理解。
即使研修生为了想得到报酬而打算在研修时间以外的时间带及休假日工作,这属于资格外活动的范畴而被禁止。研修生不仅不能在接受研修的会社进行加班,也禁止自己寻找副业及打钟点工的地方。此外,企业主也不允许让研修生就劳[进行提供为得到报酬的劳务的活动]。即研修生不能接受任何报酬。如果为获得报酬而进行就劳,就成为从事了资格外活动。
顺便告及,如果有资格外活动时,研修生会被要求回国,企业主会采取严厉的措施,希望引起注意。
2、技能实习生的情况
一旦由研修转为技能实习、在留资格变更为[特定活动],被指定从事有关技能实习的活动,技能实习生与进行实习的企业签定雇佣合同,作为劳动者边工作边努力为掌握实践性的技术,技能实习生具有雇佣关系这点,和研修生有着根本的区别。
技能实习生接受适用有关劳动法令,作为劳动的对价而领受工资。当然,与日本人劳动者一样,适用最低工资的待遇,能够加班,在休假日可出勤。领受法定的溢价工资[加班增加25%以上,节假日增加35%以上]。
副业不符合本身的雇佣关系,属于资格外活动,所以,技能实习生不能从事副业。如果企业主要求技能实习生从事称之为副业的工作,并在其指挥命令下从事有关技能实习的相关作业时,就被判断为雇佣劳动,企业主应把此作为劳动时间对待,不仅应适用最低工资金额,而且在有关超过了法定的劳动时间的此劳动时间,有必要支付法定的溢价工资。
此外,技能实习生在工作时间外及休假日,在从事实习的会社以外的企业谋求副业、打钟点工,由此得到的收入,此行为也属于资格外活动,希望引起注意。
各位应该根据原定的目的,专心致志地从事实习业务,这比什么都重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