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本在1980年代末期随着人口少生、高龄化的进展、无国境社会的出现,以及高度信息化的发展,如何对待外国人劳动者的问题从政治、经济、社会的层面上人们都在极为关注着。结果是导致了日本政府于1990年改变了过去一贯执行的研修制度,根据日本技术转移的需要以培养发展中国家人才为目标开辟了广范领域内接受研修生的途径。
具体说就是在过去企业单独接受研修生的基础上,另外再认可通过中小企业团体来接受的这种团体监理型的接收方式。据此, 对于发展中国家在通用的技术、技能的转移就变得容易了。而对于日本的中小企业与外国之间也有了接合点,对他们的事业也更加灵活了。
日本政府为了扩充研修制度于1993年又进一步设立了技能实习制度,使按研修预定的计划完成的研修生能在雇用关系下进一步来实践其技术和技能,以向各国进行技术的转移、协助各国培养发展经济的人才。
制度的基本框架
1.与发展中国家的人才培养合作
(1)不是接受单纯的劳动力, 而是实施培养国际型人才。
(2)以讲课为主的研修方式再加上实践练习, 使技能的转移成为可能。
(3)为了技能转移成为现实, 要在严格制订和执行研修计划和技能实习计划的同时还设立了公正的技能评价制度。
(4)研修生和技能实习生在回国后要将所学技能得以发挥。
2.有秩序的接受
(1)为更多国家的多数青壮年人提供发挥其职业能力的机会。
(2)设定接受单位的接受人员的架构。
(3)研修和技能实习时间加在一起最长为3年。
3.对研修生和技能实习生的保护
(1)接受单位对于研修生应在安全卫生、保险、生活指导、宿舍等方面根据入国管理局的法令等规定要有适当的措施。
(2)接受单位对于技能实习生,以劳动者的地位对待,在工资、工作时间、安全卫生、劳灾赔偿等方面要保障其在劳动法令上所规定的各项权利。